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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FIONA (203.xxx.xxx.113)
發表主題:27
回應文章:84
日期:2004-05-05 23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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討 論 主 題
作者:
Jess... (210.xxx.xxx.96)
發表主題:361
回應文章:2345
日期:2004-05-05 15:25
一個好任性的媽媽啊…
>從叛逆少女到金馬影后,
>從未婚媽媽到兩次婚姻,
>從名演員到大導演……
>她,似乎天生帶著光環,
>舉手股足間
>都在製造新聞,賺著人氣。
>
>然而,一夜之間,她就變了,
>開始隨遇而安,變得平易近人,
>懂得了享受無處不在的快樂;
>更重要的,
>明白了做普通人的樂趣……
>
>一切的一切,
>都從她的愛子被綁架開始。
>張艾嘉在綁架案結案之後,
>面對媒體有這樣一番話:
>"一直以來最重要的是盛名,
>時時處處想保持常青,
>不管是婚姻還是兒子,
>都當作了自身招牌的一點金漆,
>從未將自己從高處放下,
>好好審視一下生活。
>直到兒子的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,
>方才明瞭最珍貴的財富
>並非那個熠熠的金字招牌。
> 熙熙攘攘,皆為利來;
>攘攘熙熙,皆為名往。
>以前,我就是攘攘熙熙中的一分子,
>結果從相夫到教子處處一敗塗地。"
>
>嫁給羅大佑,
>臺灣最有名的男人
>
>我是一個銜著金鑰匙出生的孩子:
>外祖父曾任臺灣高官,
>父親是空軍軍官,
>母親是臺灣著名的大美人。
>出生不久,
>我就跟著母親去美國定居接受教育。
>16歲那年,我不再樂意讀書,
>覺得娛樂圈五彩繽紛,
>便回到臺灣一腳踏了進去。
>21歲,便成為了金馬獎最佳女配角,
>隨後又兩次榮獲金馬獎最佳女主角。
>別人追逐一輩子而不可得的東西,
>於我而言,
>手到擒來得順理成章。
>在鮮花和掌聲中,
>我也越來越喜歡
>這種被別人追捧的感覺。
>我告訴自己,來這世上走一遭,
>一定要盡情享受最榮耀最輝煌的一切。
>
>那時年少輕狂,
>覺得能配上自己的男人,
>似乎只有名聲赫赫的音樂教父羅大佑了。
>與羅大佑交往,
>純粹是為了拉風,為了讓人羡慕,
>卻沒有過任何長久發展、
>終生廝守的念頭。
>那時的我,的確
>充滿魅力,漂亮、成功……
>男人心目中完美愛人
>必須具備的條件我幾乎全部都有。
>羅大佑也不例外,
>在我與他的初戀女友之間,
>他最終選擇了我。
>我覺得這是意料之中的,
>任何一個男人都應該毫不猶豫地選我。
>
>然後,我與羅大佑風光無限地同入同出,
>盡情地享受被所有男人凝視、
>被所有女人嫉妒的快感。
>我與羅大佑的戀情不像是感情,
>更像一件璀璨奪目的首飾。
>可是,一個女人,
>自然不能只有一件首飾吧?
>
>於是,影壇帥哥、商界精英、政壇要人……
>隔三岔五就隨著他們一起接受別人矚目。
>忘記了自己還有個男友叫羅大佑,
>不記得上次見他是什麼時候,
>遺忘了他的生日是幾月幾號,
>甚至,會挽著別的男友
>在公開場合與他不期而遇,
>沖著一臉尷尬的他嫣一笑,
>似乎,他只是一個
>一面之交的普通朋友。
>
>可是,羅大佑是個傳統的熱血男子,
>腦子裡根深蒂固的是
>夫妻恩愛苦也甜、相看兩不厭的思想。
>對於我的遊戲人間,他無所適從。
>可他真的喜歡我,於是他提出要娶我。
>結婚對我而言似乎遙不可及,
>我沒有把自己交給任何男人的計劃。
>可是,羅大佑真心實意想要娶我,
>他的確是想與我廝守,好好照顧我的。
>不知道是因為心軟,
>還是覺得與羅大佑的聯姻
>堪稱更閃爍的招牌,
>我答應了他的求婚。
>
>我們的婚禮自然轟轟烈烈。
>羅大佑不是個張揚的人,
>可是我喜歡鋪張奢華的感覺,
>於是,他給我訂制了法國最新款的婚紗,
>連裙腳都綴滿了璀璨的鑽石,
>婚禮就像一個女王的加冕儀式,
>我還戴上了鑽石王冠。
>我就是要讓所有的男人失落,
>讓所有的女人嫉妒。
>
>都說新娘應該矜持,
>可我的一言一行都囂張,
>我肆無忌憚地笑,
>和熟識的來賓開著玩笑,
>舉著一杯香檳風一樣地穿來踱去
>show著自己的滿身寶石。
>可憐的新郎一直在到處找我。
>婚禮還沒開始,他已經大汗淋漓了。
>
>最後總算禮畢,
>可在來賓散去以後,
>我倆在洞房花燭的甜蜜纏綿前,
>先開始了婚後的第一次"談判":
>他希望我退出娛樂圈,
>安心在家早日為人母,
>然後相夫教子,
>做個新時代的傳統女性;
>我嗤之以鼻,反問他
>一年掙的錢是不是比我多,
>告訴他
>我一不會放棄事業
>二不會那麼早當媽媽。
>談到最後僵住了,
>他很艱難地從嘴巴裡擠出一句話:
>"你到底是不是個女人?"
>我跳起來大罵他混蛋,
>摔碎了洞房裡鎮風水的鏡子,
>在淩晨3點穿著一身婚紗
>沖出門找了家陌生的小酒吧開始放縱。
>
>第二天早上,
>當羅大佑找到醉醺醺的我時,
>他都快哭了,
>像哄孩子一樣把我哄回家後,
>他再也不敢跟我有任何衝突。
>
>不過,只要出席什麼大型典禮,
>我會很淑女地穿上禮服,
>賢淑地挽著他的手准點出現,
>讓所有人都知道我們
>多麼恩愛、多麼默契--羅大佑是我老公,
>我有面子!
>典禮終了,興之所至,
>我會轉眼消失,
>穿著晚禮服出現在地下音樂吧,
>留他一人心急如焚地到處尋找。
>
>有時,我會心軟,
>於是在家乖乖做幾天乖老婆。
>一開始,他異想天開
>以為我懂事了、轉性了,
>眉開眼笑地在家陪我,
>可乖不了幾天,
>我就會故伎重施地打回原型……
>
>當未婚媽媽,生最炫兒子
>新婚夫妻,多半還能寬容相處,
>可隨著婚姻的年輪跨過
>一輪又一輪,
>耐心便慢慢失去。
>對於我的個性,羅大佑越來越反感,
>也開始越來越頻繁地訓斥我。
>到第三年的時候,
>當他得知我要去加入天體協會的時候,
>終於怒不可遏地第一次動用了暴力。
>夫妻之間,一旦暴力開了頭,
>必然會愈演愈烈。
>每次戰爭過後,羅大佑都會很後悔,
>很誠懇地向我道歉,
>我也會自我檢討,
>兩人共同維繫短暫的安寧。
>終於,
>我們打累了,心也累了,
>最後決定離婚。
>對他而言,
>看不住老婆固然丟人,
>可隔三岔五被老婆打更丟人。
>
>然而離婚給羅大佑帶來了極大的打擊,
>為了逃避世人的流言,
>他隨後便離開了樂壇,
>做回了醫生的本行。
>在離開樂壇前,
>他寫了最後一首歌--是否:
>"多少次的寂寞掙扎在心頭,
>只為換回我將遠去的腳步,
>多少次我忍住胸口的淚水,
>只是為了告訴我自己我不在乎……"
>
>看著這個年過四旬的男人遠去的背影,
>我的心曾有一點痛,
>畢竟,這是第一個愛我到願意娶我,
>與我分擔憂愁痛苦的男人。
>音樂是他的生命,
>可為了這段失敗的婚姻
>他竟然不惜退出樂壇,
>可見他的心真的是被我傷透了。
>在朋友們的勸說下,
>他終於重新操起了吉他。
>不過,他無論如何
>也不想再呆在臺灣樂壇,
>而是去了香港。
>
>婚姻的失敗
>沒給我帶來絲毫悔意,
>我的性格如故,
>依然迷醉于萬人景仰,
>照樣高高在上。
>只是,30歲那年,
>心態忽然有了微妙的變化--
>我不再滿足于那種飛車勁舞的日子,
>我忽然很想有個孩子--
>但是,我沒法定配偶了,
>誰來幫我這個忙?
>在香港,我認識了王靖雄。
>他是一個溫文爾雅的紳士。
>他有四輛不同年代不同款式的哈雷機車,
>我偶爾發瘋的時候,
>他會跨上另一輛哈雷,
>和我一起從街頭呼嘯而過。
>
>只是,他是個有婦之夫。
>那又如何?
>我從未懷疑過自己的魅力--
>沒有哪個女人比我更優秀,
>我看上的就一定要得到。
>況且,能把男人
>從婚姻裡挖出來才更見魅力。
>於是,我旁若無人地
>開始了與王靖雄的交往。
>
>35歲以後,
>我想當媽媽的念頭越來越固執,
>我等不及了。
>於是,我未婚先孕。
>1990年8月16日,
>我生下兒子王令塵,
>我給他取了個英文名叫OSCAR(奧斯卡)。
>從第一次抱他到懷裡,
>我就為他計劃出了未來的道路--
>我要他成為最好的童星,
>讓所有人知道我張艾嘉
>所擁有的東西全部都是最好的,
>不管是婚姻還是後代。
>
>第二天,
>王靖雄離婚後正式與我結婚,
>我的育嬰計劃越發清晰:
>我要從此開始培養兒子,
>讓他成為"張艾嘉"這個金字招牌上
>最耀眼的那點金漆。
>
>都說"三代出貴族",
>為了培養出兒子的貴族氣質,
>多從最細微處開始,
>衣食住行時時處處刻意培養,
>他稍有不對就馬上糾正。
>老公說我不像是在養兒子,
>像是在組裝電腦,
>把所有最先進最頂級的軟體全部塞進去,
>卻不知硬碟本身能否容納。
>
>現在看來,
>兒子當初真的很可憐,
>不能和別的小朋友一樣
>在地上摸爬滾打,
>因為那是沒有教養的表現,
>從學會走路開始就得像個紳士,
>從小就開始穿禮服,學習吃西餐,
>要記得站在汽車前等待司機拉門,
>再高興也不許哈哈大笑,
>只能微笑地表示自己很開心。
>為了能讓兒子入讀名校,
>我還效仿"孟母三遷",
>搬往嘉多利山居住……
>
>等到兒子4歲多的時候,
>小紳士的雛形已經顯山露水了:
>一口地道的英式英語無可挑剔;
>不管是鋼琴還是小提琴,
>總能很漂亮地來上一段;
>和我一起去西餐廳,
>儘管還不能幫我拉椅子,
>卻一定會等到我落座以後再坐下;
>在學校裡整天都保持乾淨與禮貌,
>是所有老師公認的"小天使";
>所有的同學都用仰視的目光看著他……
>雖然我看得出來兒子並不快樂,
>可我認定這個選擇沒錯。
>
>隨後,我把兒子推到了大家面前:
>兒子5歲那年,
>我應邀前往泰國北部採訪難民村,
>我帶兒子隨行,拍攝過程中,
>我把部分臺詞讓兒子背熟,
>然後將他推到了攝影機前。
>電視臺播放後,香港頓時轟動,
>所有人都驚為天才。
>在香港成功後,
>我隨即帶著兒子殺回臺灣,
>帶他參與了一個國際品牌的童裝展示會,
>並讓他上臺走童裝秀。
>各大媒體紛紛對此大肆報道,
>兒子在一夜之間又紅透臺灣。
>
>以後的日子裡,
>我利用自己的知名度
>不遺餘力地打造著兒子,
>而他的表現也處處可圈可點,
>很快成為了第一童星。
>
>上帝把兒子還給我,
>我把自由還給兒子
>
>可是,我忘記了一件事情--
>香港並非太平盛世,
>經濟不景氣的時候,
>最先被別人盯上的
>就是曝光率高的明星。
>
>很不幸,兒子被人盯上了。
>兒子在九龍城喇沙利道喇沙小學讀四年級,
>學校離家有一段頗長的路程。
>平日上下學都有傭人接送,
>可是,2000年7月5日,
>傭人沒有接到兒子,
>幾個小時後,
>接到了最不願接到的電話--
>兒子被綁架了,
>綁匪開價2000萬元港幣。
>
>綁匪在電話裡的聲音陰森而恐怖:
>"你兒子現在是童星,你是大導演,
>他絕對值個價錢,你也拿得出這筆錢。
>給你3天時間,
>交錢的地點我會再通知你。
>別玩花樣,不然,
>就等著給你兒子收屍吧!"
>
>我頓時癱軟了,
>我做夢也沒料到,
>自己的苦心打造
>竟會給兒子帶來殺身之禍!
>為了籌集贖金,我緊急賣了樓,
>取空了所有的銀行存款,
>可是,才不過800萬元而已。
>與綁匪在電話裡討價還價之後,
>終於敲定以800萬元成交。
>儘管綁匪一再威脅不許報警,
>在再三斟酌後,
>我們還是通知了東九龍重案組。
>
>在警方的授意下,
>我們以籌措贖金為由向綁匪拖延時間,
>警方很快通過電話監聽
>跟蹤查出了綁匪的藏身之處,
>火速行動將3名綁匪一舉擒獲。
>當我打開兒子藏身的箱子的時候,
>倒吸一口涼氣--
>綁匪已經在箱子裡準備好了香燭冥紙,
>很明顯,他們已經做好了
>收到錢就撕票的打算。
>抱著失而復得的兒子,
>我連哭的力氣都沒有了。
>
>此次遭受綁架
>對兒子造成極大的刺激,
>他開始神經質地自問:
>再也不願意與我一起
>出席任何公眾場合,
>一回家就鑽進自己的房間鎖上門,
>就連叫他吃飯也不出來,
>把飯送到門口也不開門,
>只允許傭人把飯放在門口,
>等傭人離開了
>才偷偷開門自己把飯拿進去。
>
>看著以往舉重若輕的兒子
>如今像一隻惴惴不安的小鼠般草木皆兵,
>我的心疼了又疼。
>當初,我的婚姻招牌沒留住羅大佑;
>如今,我的再婚招牌還會失去
>曾經活潑靈動的兒子??
>
>諮詢了無數心理專家,
>得到的建議只有一個--時間療法。
>我咽下眼淚,告訴自己:
>有什麼大不了呢?
>老天已經對我很寬厚了,
>把活生生的兒子還給了我。
>我開始學著用母愛的本能去和他共處,
>一切的一切都是為了讓他高興,
>由著他去做他想做的事情:
>他擯棄牛排去啃漢堡包;
>請同學回家來鬧得翻天覆地;
>和那些以前我嗤之以鼻的
>不富貴沒氣質的同學打成一團;
>他開始穿便宜的T恤和牛仔褲;
>不再把頭髮三七分得細緻、梳得一絲不苟;
>不在我的監督下練樂器、
>苦著臉去聽交響樂……
>
>節假日的時候,我帶他出去旅遊,
>不再帶他去這個博物館那個藝術宮。
>我放任他自己挑選目的地
>和所有的旅遊專案。
>有一次遊狄斯奈樂園,
>他拖我陪他坐在過山車的第一排,
>隨著過山車的翻滾倒轉,
>我們情不自禁一起尖叫,
>兒子緊緊攥著我的手,
>攥得很緊很緊,
>仿佛將他所有的力量和希望
>都寄託在這一握上。
>下了過山車,手依然沒有鬆開,
>我彎下腰將兒子一把摟進懷?,
>他攬住我的脖子,臉蛋貼在我的脖子上,
>呼吸一絲一絲地縈繞著我的耳畔。
>好久沒有這樣抱過兒子了。
>
>還有一次在埃及,
>我們騎著一頭駱駝,
>在金字塔前面端詳獅身人面像,
>兒子坐在前面,靠在我懷?,
>駱駝脖子上的鬃毛蹭得他的小腿發癢,
>我讓他將腿盤起來,
>半躺在我的懷裡,
>左手幫他撫摸著蹭紅的小腿,
>右手輕輕摸著他的頭髮。
>兒子忽然動了動,
>將腦袋往我的胸前擠了擠,
>夢囈般道:"媽媽,謝謝!"
>我讓他成?全校最優秀的學生,
>他沒有謝謝我;
>我讓他成?第一童星,他沒有謝謝我;
>我傾家蕩產去交贖金,他也沒有謝謝我。
>可就在落日大漠裡,
>靠在我懷裡的時候,
>他那麼由衷地感謝我。
>一句謝謝,頓時讓我覺得
>所有的榮耀都無法與之相提並論。
>
>我發覺這樣的生活
>才是兒子真正覺得幸福和滿足的日子。
>三年的恢復,兒子終於痊愈了。
>隨著兒子的改變,
>我身上也在發生著本質的變化,
>我不再張揚,學會了理解和同情,
>變得成熟和內斂,
>難怪外界都評論我是一個
>因為痛苦而長大的媽媽。
我係到玩緊21點~唔係求簽呀!!!!! 等閒黎探下我丫 www.mysugarland.blogspot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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